一、具体规定
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按照5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;
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,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%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;
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
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广州市和深圳市。
二、相关税收内容
二手房征收率5%
经国务院批准,自2016年5月1日起,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(以下称营改增)试点,建筑业、房地产业、金融业、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,纳入试点范围,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。新增试点行业的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延续,对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,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。
随后,财政部公布了四大行业增值税税率,建筑业和不动产业税率为11%。5月1日开始的扩围与以往有所不同,将首次涉及自然人缴纳增值税征管,主要是个人二手房交易。
细节显示,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按照5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,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。
营改增变化不大
营业税税率5%,增值税征收率也是5%,看上去这个比率一样,但营业税是价内税,增值税是价外税。目前来看,这种政策的平移并不会带来税负增加。
根据增值税的算法,需要先计算出销售额。例如王女士有一套售价200万元(含税、购买不足2年)的房子,最终增值税应纳税额为(200÷1.05)×0.05=9.52万。当前营业税下是总价按照5%的税率征收,按现行政策,营业税应纳税额为200×0.05=10万元。
增值税额是根据买入和卖出的差价判断,在这期间房子增值幅度越大,缴纳的增值税也就越多。这就意味着,增值税究竟是否会高过营业税还不一定,这取决于最终的交易价格。对于一些年限较长的房子来说,甚至更多取决于此前的价格上涨幅度,目前短期的影响相对较小。